分段式光熱分解的原哩,係由雷射發射出數以千計即細微之雷射光束,經皮膚吸收後可穿透至真皮層,在皮膚上產生所謂的微熱治療區(Microscopic Treatment Zone),而每個微熱治療區的周圍都圍繞著未經雷射破壞的皮膚組織,相對於傳統的汽化性雷射是將治療區域做全面性的破壞,分段式光熱分解一次只破壞20%~30%的治療區域,所以組織的復原較快,也因雷射光束深入真皮層,造成真皮組織的熱傷害,啟動膠原蛋白的重塑,達到回春或改善疤痕的效果。
飛梭雷射治療後的組織病理學變化,可發現角質層並未受到破壞,所以皮膚的屏障功能不會受到影響,仍可防止細菌的侵入而造成傷口感染。雷射破壞表皮及真皮後,會形成所謂的微表皮壞死殘骸(Microepidermal Necrotic Debris),這些殘骸夾帶著黑色素及彈力素逐漸往外排出,表皮基底層的幹細胞也啟動修復表皮的機制,通常在術後的72小時,表皮已完全修復。術後1週真皮層開始製造新的膠原蛋白,3個月後新生的膠原蛋白完全取代被雷射破壞的真皮組織。從整個組織病理學的變化來看,飛梭雷射治療後皮膚的修復遠比傳統汽化雷射來得快,而表皮又參與組織的修復,又可達到非汽化性回春治療所沒有的換膚效果。
飛梭雷射術後的疼痛感約持續1至2小時,紅腫的狀況大部分會在3天內消失,少數病患的泛紅現象會持續一周才消退。治療部位在術後一週會有乾燥的現象。絕大部分的患者因外觀的改變並不明顯,所以在術後的2~3天即可返回工作崗位或參與社交活動。飛梭雷射術前術後的照顧並不困難(請參閱飛梭雷射治療需知),只要加強保濕和防曬即可。
本院引進最新一代美國Reliant公司(現稱Solta Medical公司)所製造之光學滾輪飛梭雷射(Fraxel),是現今歐美等先進國家最常使用的機種,其專利之光學滾輪設計可使雷射之能量均勻且快速地分佈,能準確控制治療的深度與密度,操作簡易、快速,安全係數較其他機種高,是現今「分段換膚」的首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