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 雷射治療項目
        • 飛梭雷射

        • 傳統的磨皮雷射運用於疤痕、皺紋之治療是利用所謂的選擇性光熱分解的原理,經由水分吸收雷射光後所產生的熱效應,造成組織的熱傷害,之後組織會啟動膠原蛋白再生的修復過程,達到膠原蛋白重塑、皮膚緊實的回春效果。以往最常用的機種包括二氧化碳雷射及鉺雅鉻雷射,此類汽化性雷射效果雖然不錯,但因將整個表汽化掉,手術後會有出血及紅腫現象,且傷口的復原需要較長的時間,對工作及生活作息的影響較大。晚近的非汽化性之回春或拉皮手術的發展,係利用雷射、非雷射光源(例如脈衝光)、電磁波、微波或超聲波加熱真皮層,刺激膠原蛋白再生,而因配合表皮冷卻系統的運用將表皮的熱傷害降至最低,治療部位不會造成任何傷口,病患在享受回春的效果時無需所謂的恢復期,可即刻重回工作崗位,但非汽化性之回春缺點的是,因表皮未參與組織的修復過程,所以並未有所謂換膚的效果,且整個膚質的改善較慢,效果也難以預測(有效率10%~85%)。為了克服前述兩種療法的缺點,近幾年有所謂飛梭雷射的發展,係利用分段式光熱分解(Fractional Photothermolysis)的新觀念,有效而安全地運用於疤痕(如青春痘疤痕、創傷性疤痕)、皺紋、生長紋、妊娠紋、毛孔粗大、色素斑等皮膚問題的治療。


          分段式光熱分解的原哩,係由雷射發射出數以千計即細微之雷射光束,經皮膚吸收後可穿透至真皮層,在皮膚上產生所謂的微熱治療區(Microscopic Treatment Zone),而每個微熱治療區的周圍都圍繞著未經雷射破壞的皮膚組織,相對於傳統的汽化性雷射是將治療區域做全面性的破壞,分段式光熱分解一次只破壞20%~30%的治療區域,所以組織的復原較快,也因雷射光束深入真皮層,造成真皮組織的熱傷害,啟動膠原蛋白的重塑,達到回春或改善疤痕的效果。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飛梭雷射治療後的組織病理學變化,可發現角質層並未受到破壞,所以皮膚的屏障功能不會受到影響,仍可防止細菌的侵入而造成傷口感染。雷射破壞表皮及真皮後,會形成所謂的微表皮壞死殘骸(Microepidermal Necrotic Debris),這些殘骸夾帶著黑色素及彈力素逐漸往外排出,表皮基底層的幹細胞也啟動修復表皮的機制,通常在術後的72小時,表皮已完全修復。術後1週真皮層開始製造新的膠原蛋白,3個月後新生的膠原蛋白完全取代被雷射破壞的真皮組織。從整個組織病理學的變化來看,飛梭雷射治療後皮膚的修復遠比傳統汽化雷射來得快,而表皮又參與組織的修復,又可達到非汽化性回春治療所沒有的換膚效果。

          飛梭雷射術後的疼痛感約持續1至2小時,紅腫的狀況大部分會在3天內消失,少數病患的泛紅現象會持續一周才消退。治療部位在術後一週會有乾燥的現象。絕大部分的患者因外觀的改變並不明顯,所以在術後的2~3天即可返回工作崗位或參與社交活動。飛梭雷射術前術後的照顧並不困難(請參閱飛梭雷射治療需知),只要加強保濕和防曬即可。

          本院引進最新一代美國Reliant公司(現稱Solta Medical公司)所製造之光學滾輪飛梭雷射(Fraxel),是現今歐美等先進國家最常使用的機種,其專利之光學滾輪設計可使雷射之能量均勻且快速地分佈,能準確控制治療的深度與密度,操作簡易、快速,安全係數較其他機種高,是現今「分段換膚」的首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