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雷射磨皮後之皮膚狀況?
1. 治療後之24~48小時內患部會有出血及組織液滲出現象,而後部分區域會有痂皮產生〈外敷人工皮者較不易形成痂皮〉;整個傷口的癒合時間約需5~7天左右。
2. 皮膚癒合過程中,治療部位會呈淡紅色,這種現象可能持續數週或數月後逐漸回復成膚色,有些人因代謝速度較慢或因未確實做好防曬措施,治療部位會有色素沉著現象,但此色素加深之情況大部分會在數週或數月後褪去,無須擔心。
3. 較深之疤痕或皺紋可能需要多次之治療。
4. 因受雷射熱能或局部麻醉影響,所以在治療後數小時或數日內,臉部會有浮腫現象。
二、 如何照顧治療部位?
1. 治療後一週內,患部不可碰水。
2. 睡覺時宜加高枕頭,減輕臉部浮腫。傷口若仍有大量血液或組織液滲出,可以冰的生理食鹽水冰敷之。
3. 磨皮後次日請回門診換藥。
4. 如傷口穩定,可以人工皮覆蓋以加速傷口癒合。人工皮使用時間約5~7天,爾後請按醫師指示塗抹其他敷料。
5. 傷口癒合(約一週)後之臉部清洗請以洗面乳在手上磨擦起泡塗抹於皮膚上,以溫水清洗乾淨,之後用棉布吸乾,避免磨擦或用力擦拭之動作,再薄薄均勻塗抹藥膏於患部。
6. 部分區域若有痂皮形成,切勿用手指刮除,應讓其自行脫落,對皮膚癒合較有利。
7. 確實做好防曬措施,避免不必要之日曬,白天需擦防曬用品〈SPF 15以上〉防止紫外線UVA/UVB的傷害。在室內也要塗抹,而出門除了擦防曬用品外,還要撐傘或戴寬邊的帽子。
8. 傷口癒合前勿使用其他藥物或化妝品。
9. 傷口癒合後請回診由醫師檢視傷口。
註:治療部位對陽光非常敏感,所以治療後三個月至半年內應避免不必要之日曬,請儘量使用防曬乳液及撐傘、戴帽;接受治療前三週請避免日曬以可提高療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