+ 衛教區 - 雷射除斑治療
          ◈ 須知
          雷射除斑原理
          詳見"雷射治療項目"
          ◈ 手術前衛教
          雷射除斑前須注意事項

          1. 治療前一週應停止以下行為:臉部美容或護膚、使用磨砂膏去角質、使用A酸產品於欲治療部位、用刀片刮毛和脫毛、曬傷臉部。
          2. 請告知醫師是否曾做過雷射治療、放射線治療、磨皮手術及臉部受傷或發炎的現象。
          3. 接受治療當天請先將臉部洗淨,勿化妝、刮臉。

          ◈ 手術後衛教
          雷射除斑後須注意事項

          一、 雷射除斑後皮膚狀況?

          1. 治療後患部可能有微量出血現象〈視使用機種及能量而定〉,這是正常現象,而後會有痂皮產生,約3~7天左右脫落〈面積較大之痂皮可能在二週後才脫落〉,切勿用手指刮除,應讓其自行脫落,對皮膚癒合較有利。
          2. 當痂皮脫落後,治療部位會呈淡紅色,有些人在二~三週後會變成咖啡色,並非表示治療無效,只是暫時的色素沉著(反黑)現象,無須擔心。
          3. 深層色素斑在治療後大部分會反黑(此為色素裂解後的正常現象),約在二至三個月後逐漸變淡,可於術後第三個月再做第二次治療;有些人體質特殊代謝速度較慢,反黑的現象可能持續半年,之後才會慢慢變淡。
          4. 極少數病人在雷射治療後患部會有色素脫失現象〈比正常膚色淡〉,此為暫時性之色素脫失,於數週或數月後可恢復正常。
          5. 深層色素斑可能需要三次以上之治療方可明顯改善。
          6. 因受雷射熱能影響,在治療後皮膚會有紅腫現象,多半於次日即可消退。

          二、 如何照顧治療部位?

          1. 治療後24小時內,患部儘勿碰水,之後則可以生理食鹽水輕拭傷口附近皮膚。
          2. 睡覺時宜加高枕頭以減輕臉部浮腫,若仍感不適可用冰敷。
          3. 如治療部位在眼睛周圍,眼皮浮腫可用冰敷或適度做眼皮睜閉運動以減輕浮腫。
          4. 一般於治療後第二~三天即已形成穩定的痂皮,臉部的清洗請以洗面乳在手上磨擦起泡後,輕輕搓揉於皮膚上,再以溫水清洗乾淨,之後用棉布吸乾,避免磨擦或用力擦拭之動作,再於患部薄薄均勻塗抹藥膏。有化妝需求者仍可上妝(淡妝為佳)。
          5. 痂皮脫落前,傷口癒合時可能會有皮膚發癢現象,可於睡眠時以乾淨紗布覆蓋以防搔抓。
          6. 持續塗抹藥膏直至痂皮脫落〈約於雷射5~10天後〉請回診由醫師檢視傷口。如無發炎感染等現象即可恢復正常保養程序。癒合後的傷口無需再擦消炎藥膏。建議晚上塗抹褪斑藥膏,白天擦左旋C及防曬用品〈SPF 15以上〉,以加強色素淡化。
          7. 術後去角質產品之使用及游泳等運動仍需謹慎,醫師會依傷口復原狀況提供適當的建議。
          註:治療部位對陽光非常敏感,所以治療後三個月至半年內應避免不必要之日曬,請儘量使用防曬乳液及撐傘、戴帽;治療前三週請避免日曬可提高療效。